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如下:1、救治.治疗支出的医疗费用(以医疗机构发行的票据为基准)2、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要求护理费用.错误的劳动费用3、葬礼费用(上年度该地区社会平均工资×6个月)4、死亡赔偿金(上年度该地区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付收入×20年(受害者年龄不超过60岁)5、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用(根据被诉法院所在地1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的人均年度生活费用基准计算)5、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用(根据被诉法院所在地1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的人均年度生活费用基准计算)6、交通费用(因此事故支出的抚养费用的情况)

相关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