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如果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推定为未变更。当事人变更合同的,应当重新订立一份新的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八条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