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法律责任是指由于违反物业管理法律规范行为而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违法行为是法律责任的前提,法律制裁是法律责任的必然结果。物业管理法律责任的主要特征有3项。(1)法定责任与约定责任结合。法律责任除了是直接违反法律法规而引起的法定法律责任以外,还有因违反当事人双方的协议、合同的约定而引起的法律责任,我们称之为约定责任。协议、合同的法律效力来源于国家对当事人之间合同、协议的认同并予以国家强制力的保护。因此,物业管理中发生的法律责任除了依据法律法规,还要以合同、协议的约定为依据。(2)技术规范所确定的责任份额大。物业管理本身是社会化、专业化的产物,物业管理中的各项活动涉及大量的技术问题。这些技术问题,有的是国家制定了相关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也有的是物业管理双方当事人约定的技术要求或标准。这些技术标准、规范、要求成了确定物业管理法律责任的重要且大量的依据。(3)法律责任的复杂性和复合性。物业管理法律责任的种类繁多,有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及刑事责任。而且,这些责任在一项物业管理的违法行为中往往会合并存在,出现法律责任复合的现象。这种物业管理法律责任的复杂性决定了在确定物业管理法律责任时,要全面考虑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某种违法行为从不同的角度所设定的法律责任。对物业管理的当事人来说,也要谨慎自己的行为,因为,某种违法行为导致的结果不只是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也有可能导致判刑的刑事责任。一般情况下,法律责任的归责条件由下列四要素构成。(1)行为违法。法律责任一般是由违法行为的发生而引起的,因此,违法本身的构成条件,自然应当成为法律责任构成的基础和必要的前提条件。(2)损害结果。损害是指给被侵害方造成的利益损失和伤害。损害的形式主要有人身的损害、财产的损害、精神的损害和其他利益方面的损害。损害的范围包括直接实际损害和丧失预期可得利益的间接损害。行为具有一定程度的社会危害性,给社会特定利益关系造成了危险或损害,并且危害结果达到了法律规定应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程度,是构成物业管理法律责任的一个必要条件。在有些法律责任中,损害结果不是必要要素。(3)因果联系。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应当存在因果联系。法律上的因果联系不是一般的因果关系,而是指某种事实上的行为与特定损害结果之间的必然联系。如果某项损害结果不是因某人的行为所必然引起的,则该行为人就不对该项结果负责。由于行为与结果之间的联系多种多样,有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之分,有一果多因和一因多果之分;因此在把物业管理法律责任归于某一违法行为时,必须搞清楚违法行为与特定的损告结果之间的联系,这对于行为定性、确定法律责任种类和大小具有重大影响。(4)行为人心理主观过错状态。过错是指行为人实施行为时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及其后果的一种心理认识状态,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表现形式。直接和间接故意的违法行为应负法律责任,重大过失的违法行为一般要负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在法律有明文规定下才须负刑事责任。对物业管理中的民事侵权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和刑事违法行为的归责,大多数是采取过错责任归责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