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会怎么处罚?以下是对该问题的相关介绍,仅供参考。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违反治安管理应当按照《治安处罚法》相关规定来处罚,或拘留或罚款,没有初犯的特殊规定。只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不属于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五种情形:根据《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二)》第五条的规定:“初次违反治安管理”,是指行为人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第一次被公安机关发现或者查处。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一)曾违反治安管理,虽未被公安机关发现或者查处,但仍在法定追究时效内的;(二)曾因不满十六周岁违反治安管理,不执行行政拘留的;(三)曾违反治安管理,经公安机关调解结案的;(四)曾被收容教养、劳动教养的;(五)曾因实施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事处罚的。

相关法条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2]《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二)》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