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通常是由工商管理部门发给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允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的凭证。公司营业执照的作用,除了合法经营之外,还限制了企业的经营范围,企业必须要按照登记的经验范围,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不可以超出登记的经营范围,此外,没有营业执照的企业或者个人经营者一律不允许开业,不可以签订合同、刻章、注册商标、刊登广告或者银行开户等。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有: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公司负责人、注册资金、经济成分、经营范围及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信息。营业执照通常分为正本和副本两个,正副本具有相等的法律效力,且公司的营业执照不可以伪造、出租 、出借、转让或者涂改。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条 【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