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骤: 私立园首先到区教育局社教科办理社会力量办学审批手续,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后到区教育局初教科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其他系统办幼儿园直接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经审核验收符合条件的幼儿园(班)予以注册为一般园(班),并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单位和公民个人举办幼儿园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主办单位的住所或公民个人的常住户口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二)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和无环境污染的区域。(三)幼儿园设有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活动室和辅助用房,以及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户外活动场地。寄宿制幼儿园应设有寝室、隔离室。浴室、洗衣室和教职工值班室等。(四)幼儿园应配备符合保育、教育要求的木质桌椅和安全、卫生的盥洗卫生用具,以及一定数量的教具、玩具、图书、乐器和游戏、体育器械。寄宿制幼儿园还应配备儿童单人床。(五)幼儿园工作人员无慢性传染病、精神病。(六)园长、教师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文化程度,或者取得幼儿园教师专业合格证书,或者具有初中毕业文化程度并受过幼儿教育专业培训。(七)医师具有医学院校毕业文化程度,医士和护士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保健员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并受过幼儿保健职业培训。(八)保育员具有初中毕业文化程度,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九)主办单位和承办人具有进行保育、教育以及维修或扩建、改建幼儿园的园舍与设施的经费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