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出口退税罪的界定:

1、犯罪客体是侵犯了国家出口退税管理制度和国家财产权。

2、客观要件是采取以假报出口等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4、犯罪主观要件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骗取出口退税的目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零四条,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前款规定的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