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因为私人原因导致公司收到损失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那个并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劳动者与公司签订三年合同并且是因为公司原因而导致劳动合同解除的,公司应该赔偿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按照劳动者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支付的,劳动者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则按照一个月的工资支付,在职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则按照一个月的工资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按照半个月的工资计算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