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在主城区实施卡车通行证管理的通知》,从2014年3月21日起,在主城区实施卡车通行证管理,禁止在限制区域内未持有有效通行证的车辆7:00-21:00通行,但限制区域外的车辆可以正常通行。所以,不存在能否进城的说法。二、根据规定,注册时间为2014年5月1日零时前的三轴以下非黄标渝籍卡车,可向主城区交通巡逻支队或交通巡逻总队秩序管理支队申请相应通行证。其中,皮卡(轻型箱式卡车)可以申请黄色通行证。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