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经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申请表;

2、营业执照照片或扫描件;

3、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照片或扫描件

4、如委托办理需要提供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照片或扫描件

5、工商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办理:电子标识审验发放部门受理申请后,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验。审验通过的,在山西省网络交易监管服务网上进行7天公示,公示结束后为申请人提供电子标识代码下载服务。

申请人应当在公示结束之日起60日内下载电子标识代码,并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网页的醒目位置贴置电子标识。

扩展资料:

从“实”房屋到“虚”网址的登记,有效解决了“纯”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难的问题,有利于进一步支持、促进电子商务创新发展。

“商家获领电子商务营业执照后,需要将执照在店铺首页上公示。对商家而言,看上去更加诚信规范了,更容易获得消费者认可;对消费者而言,一旦发生消费纠纷,也能顺利找到商家维权。”靖江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田亚明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明确将微商、代购等新形式的网络交易行为纳入监管。在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方面,《电子商务法》放宽了对经营场所的登记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允许其将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

申请人可以使用网络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替代以往的产权证明、租赁合同等住所证明材料,市场准入更为便捷。需提醒的是,经营者在多个电子商务平台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填报提供多个网络经营场所网址证明,营业执照上的经营场所可以显示多个电子商务平台网络经营场所。

已经办理过营业执照的电商经营者,只需要将营业执照上传到网店首页显著位置或者通过第三方平台指定上传途径持续公示即可。但是,如果原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与实际经营范围不一致的,一定要及时去变更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