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赔偿一般有以下项目:

医药费为: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治疗费等收款凭证所载费用之和

误工费:

A类:受害人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赔偿

B类:受害人无固定收入(受害人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

公式=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X(元/年)×误工期限(天)÷365(天)

C类:受害人无固定收入(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

公式=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X(元/年)×误工期限(天) ÷365(天)

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1、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则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赔偿

2、护理人员无固定收入则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X(元/年)×误工期限(天)÷365(天)

3、护理人员无收入或雇佣护工

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元/天)×护理期限(天)。 护理期限:1 护理至受害人恢复自理能力为止;2因伤致残不能恢复的,护理期限结合受害人年龄、健康状况等确定合理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交通费

正式票据所载实际交通费用之和(包括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票据所载事项应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吻合)

住院伙食补助费

1、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成都地区法院一般按照30元/天

2、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此时住院伙食补助费还包括受害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

丧葬费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6(月)

残疾赔偿金

受害人为城镇居民(或农村居民符合按照城镇居民索赔条件)

≤60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①X(元/年)×20(年)×伤残赔偿系数;

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20-(实际年龄-60)}年×伤残赔偿系数②;

≥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5(年)×伤残赔偿系数;

受害人为农村居民

≤60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③X(元/年)×20(年)×伤残赔偿系数

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元/年)×{20-(实际年龄-60)}年×伤残赔偿系数

≥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元/年)×5(年)×伤残赔偿系数

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经济赔偿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

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6条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二、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公安交警机关及人民法院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程序,尤其是遭受财产和人身损害较重的受害方,应及时采取以下措施对策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交通事故案件发生后,应主动配合公安交警机关及时查明事故原因,确定当事人责任。自行应对有困难的,可直接委托专业律师代为处理。对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应在三日内及时申请上一级交警机关复核纠正;

(二)对投保机动车交强险并负有事故责任的车方,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或需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受害方应尽快请求公安交警部门通知以上机构及时办理;

(三)具备调解条件的案件,受害方及时请求公安机关进行赔偿调解。对损害较重、对方又缺少诚意不适合调解或调解迟缓的,应尽快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及时请求人民法院采取诉前和诉中财产保全措施,查封扣押相关车辆,以便判决的顺利执行。对事实清楚、责任明确,已发生的如抢救费、治疗费等赔偿项目,可请求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在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时,受害方应尽量同意和争取采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以缩短案件的审理周期;

(五)对涉及到既要进行伤残等级鉴定,需要较长时间等待,又因治疗垫付亟需得到赔钱的,可先采取部分判决和执行办法。

(六)起诉索赔不可遗漏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车方推卸赔偿责任,关于保险赔多少他就赔多少的说法不合法。

(七)受害方索赔,对案情复杂的应事先取得专业人士的指导,尤其是在交警队或起诉前进行评残鉴定的案件应先咨询和听取律师的意见,以避免误时误事走弯路。

在发生了交通事故后会给当事人的人身安全以及财产安全都造成一定的危害,在发生人身安全后需要按照情况赔偿医疗费用的,当造成财产损失后需要根据不同情况确定,对于局部可修复的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用,对于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情况还需要赔偿贬值部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