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在社会中也有很多的负面事件的发生,其中收贿和受贿就是一大部分。那么我们就会很关心,如果在索贿的这个事件中,构成了行贿的话,需不需要追责呢?

实际上,在索贿的实践中,行贿人他有没有罪?我们需要看到他具体的情节来量刑和追责的。

有一些行为人,他主要是为了帮自己谋取利益,或者是帮别人打通关系的需要,来主动向别人进行行贿,那么这种情况是需要进行追责的。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在一些情节里,有的是处于被迫行贿的。也就是说,这个时候行为人是以一种胁迫或者是压制的名义,对我们的行贿人进行强制要求,从而导致行为人被迫来进行行贿。并且,在被迫行贿的过程中,也没有让索取贿的这些人谋取到一些不正当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就不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条例,其中对受贿罪进行了定义和追溯?我们可以看到受贿罪,它主要是指一些国家或者是非国家的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因此向他人索取一定的财务,或者是没有按照法律规定而收受他人的巨额财富,为他人打通关系或者是谋取利益,那么这种罪行就是受贿罪。

并且还有就是一些国家的工作人员,在经济来往中不符合国家规定,以各种名义来收回扣,或者是收多余的手续费,这也是会以受贿罪论处的。

而对于索贿罪而言,如果我们收贿的他是主动索取财物,那么会根据他所取得受贿金额和他酿成的不良社会影响情节,从重进行处罚。而行贿人在这其中,是否要进行追责会主要看它的情节来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