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对父母干涉婚姻的处理办法

只要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就可以结为合法夫妻,不受父母的干涉。如果父母对子女的婚姻强加干涉,可以跟他们说明婚姻自由的原则,告诉他们其行为是违法的;如果他们还是强加干涉,甚至使用暴力,则有可能触犯刑法,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的。对于父母强迫成立的婚姻,可以在婚姻成立一年之内,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撤销后,可以视为从未结婚。最重要的就是和父母好好说,好好沟通。

婚姻,泛指男女之间的结合,一方到另一方家落户成亲,形成人际间亲属关系的社会结合或法律约束。根据观念和文化不同,通常以一种亲密或性的表现形式被承认,以婚礼的方式来宣告成立。结婚的原因很多,如法律、社会、情感、经济、精神和信仰的需要。通常,婚姻是组成家庭的基础和根据。双方家长称“亲家”或“姻亲”。

二、父母干涉婚姻可以向法院起诉吗

根据一定的情况,可以向法院起诉。

婚姻法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婚姻法规定,凡是违反婚姻法的,得分别情况,依法予以行政处分或法律制裁。如果父母干涉子女的婚姻自由,子女可向父母的工作单位、里弄或村、乡政府组织提出,要求制止其父母的干涉行为。

有关的组织经过调查核实,应即向干涉者进行劝阻。劝阻不听的,可给予行政处分。如果父母一意孤行,继续进行破坏阻挠,男女双方或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法律保护。对于采取暴力,如殴打、禁闭等手段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按照刑法第172条的规定,在被害人告诉以后,法院可对被告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引起被客人死亡的,依法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处罚是什么

1、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必须是被害人告诉才处理;

2、造成被害人自杀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直接造成被害人死亡的,依故意杀人罪处罚。

《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告诉的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罪,往往是由于家长对子女的婚姻选择不满,或强迫子女选择家长满意的对象;也有子女不满离婚后的父母的再婚选择的。这些情况处理好了有利于安定团结,如果情节比较轻,可以通过亲友邻里或者有关单位进行帮助解决,被害人如未要求对干涉人进行惩罚,司法部门就不干预。只是在被害人认为说服不能解决问题时,告到法院,法院才予以处理。如果可能出现造成被害人生命危险或其他严重后果时,司法机关就要主动进行干预,追究有关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