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民诉法的规定,执行时限是6个月内,如果受理法院在6个月还没有执行到位申请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申请,上级法院会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实际操作中,只要对方具有履行能力和可执行财产,会在十几天或几十日内执行完毕,因为执行庭也不愿意久拖不决,也会尽力减少司法资源的浪费与当事人的诉累。

二、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