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执照的审查是在车辆管理处发行汽车驾驶执照时,对驾驶员实施法规、身体问题和评分状况进行检查的业务。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八条规定:车辆管理所换发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对机动车驾驶证进行审验。汽车驾驶员有以下情况之一,不更换汽车驾驶执照(一)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未处理完毕的;(二)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证条件的;(三)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未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教育,考试的。

相关法规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