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册作用:

1、区县职业介绍所在受理招工登记备案手续时,根据劳动合同的起始日期,在《劳动手册》里作好记录。

2、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各种原因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应在《劳动手册》上做好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日期的记载并盖章。

3、《劳动手册》中培训内容一栏,由培训单位、区县职业介绍所和街道(镇)劳动服务所记载。

4、 《劳动手册》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栏,按当地《失业保险办法》及实施细则,由受理的区县职业介绍所和街道(镇)劳动服务所记载。

扩展资料:

遗失《劳动手册》,可以要求补发。补办流程如下:

1、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及一寸证件照一张,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服务所提出书面申请并写明要求补办的原因,工作人员会根据上海市劳动保障信息系统中的个人信息予以核实。确认为失业的,为其提供劳动手册登记号,并在本人申请上盖公章。

2、凭上述证明到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区县职业介绍所办理遗失登报手续,并凭已办理遗失登报手续的凭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服务所要求补发《劳动手册》。

街道、乡镇劳动服务所补发《劳动手册》后,会在市劳动保障信息系统中的个人基本信息备注栏内注明“补发《劳动手册》字样”。如果资料齐全,整个补发过程当天就可完成。《劳动手册》在劳动者失业期间由本人保管,在职期间由用工单位保管。

3、如果本人无法亲自去办理补办手续的话,可以让代办人携带两人身份证、户口簿、补办人的两张两寸证件照以及《劳动手册遗失同意补办证明》等资料到户籍地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补办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