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常住地的公安机关更适合管辖的,可由犯罪嫌疑人常住地的公安机关负责。犯罪地点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住所包括户口和经常居所。户口和常住地不一致的,由常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根据《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八条规定:经济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法律依据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八条规定经济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