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局是属于政府部门的一个行政单位,主要是管理经济贸易相关的一个部门。县经济贸易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国民经济运行、贸易、安全生产的综合职能部门。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监测、分析国民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国民经济目标运行;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向国务院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拟定、实施国家产业政策,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产业结构调整,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联系工商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与调整。

(三)组织拟定工业、商贸方面的综合性经济法规和政策并监督检查;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

(四)指导委管国家局拟定行业规划和行业法规;制订电力(含水电)、医药、黄金的行业规划、行业法规,实施行业管理。

(五)研究和规划竞争性行业投资布局,定期公布项目投资引导目录,指导除国家拨款以外的工商企业投资和商业性银行贷款的方向,进行项目的登记备案和监督,纳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的总量平衡。

研究拟定利用外资有关政策,指导工商企业利用外资(包括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制订工商领域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并进行监督;提出工业、商业企业利用国外贷款的投向;研究制订国有企业向外商转让资产、股权、经营权的政策并实行监督;指导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实施当年的企业海外投资规划。

扩展资料

2003年3月1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决定撤消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设立商务部,主管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

3月10日,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是:

1、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设立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改组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健全金融监管体制,设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4、组建商务部,主管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事务。

5、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基础上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6、将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为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协调。

7、不再保留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2003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正式通过,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将不再保留,其职能分别整合到新设立的国资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商务部等部门;把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内负责贸易的部门和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合并成“商务部”,统一负责国内外经贸事务,任命吕福源为新组建的商务部第一任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