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承的种类

继承方式多种多样,现阶段中国律法上运行的方式主要是以下四种:

1、指定继承:即遗嘱指定的人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2、法定继承:即按《继承法》规定的继承人序列依次继承

3、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4.转继承: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在遗产继承前死亡的,其继承份额由其他继承人承受

二、关于法定继承顺序是什么

法定继承顺序与所以继承顺序一样,都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顺序是层层递进的,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对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都没有用血缘进行死板的划分。以上的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而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也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法定继承顺序的详细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