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损失赔偿计算方法,或损失赔偿额的,可按以下的标准进行确定:1、逾期付款的,按没付房款总额,参考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来算;2、逾期交房的,按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租金来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商品房买卖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一、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二、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