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保释的审查以下情况:第一,未经执行机构批准,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第二,地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化,未在24小时内向执行机构报告;第三,在传达信息时未及时到达案件;第四,干扰证人作证;第五,毁灭、伪造证据或供应。第六,进入特定场所;第七,与特定人员沟通或见面;第八,从事特定活动;第九,违反规定进出境。

相关法规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