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届满自动续期,续费按当时的1%-10%来增收(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纯商铺的土地使用权期限是40年,商住综合的是50年。
如果租赁到期的话,会出现下面两种情况:
第一,土地收回,然后补偿你的建筑,不过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国家只有对70年产权的住房有相关的补偿规定,对于40年的商铺还没有具体补偿标准。
第二,继续租赁使用,缴纳一部分土地使用出让金,按照合约规定的年限,就可以对商铺继续使用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 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 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