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规则如下:如果是因为职工因为工作原因导致不能再继续工作的,需要由其公司给付相应的医疗费用以及一个月的工资。但如果是因为职工自己的原因导致他无法胜任这份工作,且经过就职培训后仍不能完成工作的,则其企业有权解除合同后给与一个月的工资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