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

我侄子和别人打架斗殴,将其中一人的两颗门牙打落,同时还有些皮肉伤。请问律师,像打落别人两颗门牙并造成脸部外伤的情节,是否可能被追究刑责?

【律师解答】

我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轻伤及以上后果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至于受害者是否属于轻伤及以上等级的伤情,需要通过司法鉴定才能确定。如构成的话,则可能被追究刑责;若只构成轻微伤的话,则可能遭到治安处罚及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4条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对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对故意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所说的“重伤”,依照刑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2)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3)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

3.对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里所说的“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出于损害他人健康的故意而伤害他人,但由于被害人受到伤害后得不到及时或者有效的救治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特别残忍手段”,是指故意造成他人严重残疾而采用毁容、挖人眼睛、砍掉人双脚等特别残忍的手段伤害他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