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法中告诉才处理属于什么免责?

属于不诉免责,即所谓“告诉才处理”。“不告不理”。在我国,不仅大多数民事违法行为是受害当事人或有关人告诉才处理,而且有些轻微的刑事违法行为也是不告不理。不告不理意味着当事人不告,国家就不会把法律责任归结于违法者,即意味着违法者实际上被免除了法律责任。

不告不理意味着当事人不告,国家就不会把法律责任归结于违法者,即意味着违法者实际上被免除了法律责任。在法律实践中,还有一种类似不诉免责的免责方式,即在国家机关宣布有责主体须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况下,权利主体自己主动放弃执行法律责任的请求。必须注意,作为免责形式的“不告诉”必须是出于被害人及其代理人的自由意志。如果“不告诉”之不作为是在某种压力或强制环境下作出的,则不构成免除有责主体的法律责任的条件和依据。

二、在我国的法律规定和实践中,免责的条件和情况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时效免责。即法律规定违法者在其违法行为发生一定期限后不再承担强制性、惩罚性的法律责任。如刑法中的已过追诉时效(如:死刑20年)和民法中的已过诉讼时效(一般时效三年,人身伤害时效一年),都属于时效免责的情况。

(2)不诉免责。即法律规定只要当事人不告,国家就不会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如刑法中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就属于不诉免责的情况。刑法中除小部分不告不理之外都是必须追究的。但是,民法是不告不理的。

(3)自首和立功免责。即刑法规定犯罪者在犯罪后有自首和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补救免责。即法律规定违法者在造成一定损害后,在有关国家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前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可以或应当部分或全部地免除其法律责任。如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应当免除或减轻处罚。 再就是比如最近的范冰冰逃税案,只要限期履行税务部门的处罚就可以免除刑责。

(5)协议或议定免责。即双方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经协商同意部分或全部地免除法律责任。这种免责仅适用于民事活动。

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对于不诉免责以及其它负责的情况的认定,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是否可以免责的情况应当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的犯罪事实来进行调查取证处理,在符合负责的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免责处理,具体情况由来司法机关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