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劳动关系的举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 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 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职工名册;

(六)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