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监督是指国家为保障宪法的贯彻落实而建立的制度和开展的活动的总称。宪法监督的主要活动是违宪审查。违宪审查是指有权机关为保障宪法实施对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其他机关、组织和个人的行为进行审查,以对其是否违宪作出裁决的活动。各国根据本国的政治体制法律传统及政治理念,确立了不同形式的宪法监督制度。

宪法监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宪法监督是指国家为了监控、督促宪法实施而建立的各项制度的总称,包括特定国家机关的监督和各种社会力量如政党、舆论、公民等的监督;

广义的宪法监督,是指对有关涉宪活动实行的全面监督。就监督主体来说,除了宪法监督的专职机关以外,还包括其他国家机关、政党、人民团体、群众组织以及公民。就监督对象来说,既包括国家机关的立法活动、行政活动、司法活动,也包括公民个人的活动以及政党、人民团体、群众组织的活动。

狭义的宪法监督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程序审理违宪事件的制度。

狭义的宪法监督,是指依法负有宪法监督职能的机关对立法活动和行政活动所实施的监督。

我国监督宪法实施的机关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及其授权机构和组织。同时根据宪法第99条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负有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因此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也是重要的宪法监督机关。

我国宪法监督的内容主要包括两大方面:

1. 监督国家机关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的合宪性。

2. 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各政党、武装力量、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全体公民的行为的合

宪性。

宪法监督在法律意义上有利于法律的合理推进,但是在实际的生活中,如果自己不能有效的处理就会导致有关的法律问题出现差错,因此在具体的问题解决中,需要进行一定的法律力了解,这样自己的权益维护才不会出现问题,即使是宪法,自己也要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