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防违法发放贷款罪对策建议有哪些?

1、不断提高素质

客户经理要通过各种途径,不断学习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通过学习提升自己识别风险的能力。工作上不能以传统的师徒传帮带的方式尽信领导、前辈、同事的口头指导,要切实认真学习本银行的内部操作规章制度,上级信贷操作指引、手册、实施办法等,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业务。尤其要拒绝上级领导要求放宽贷款条件和放松审查要求的口头授意,因为从岗位职责看,客户经理是直接责任人。当然,最重要的是单位要严格履行培训义务,合规部门要及时收集相关案例,在加以剖析的基础上下发至每位客户经理并组织学习,从源头上防范刑事法律风险的发生。

2、严守合规底线

认真做好尽职调查,不管是自然人还是公司企业的金融借款、信用卡业务,不管有无办理抵押,只要规定要出示相关资产状况证明的,均要进行实质性审查,包括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保障贷款偿债能力方面的审查。

银行办理借款业务的程序包括申请、贷款调查、贷款审批、签订贷款合同、发放贷款、贷后检查、贷款归还。银行在办理贷款业务时最重要的是在贷款调查、贷款审批、签订贷款合同、贷后检查等4个环节上依法办事,严格把关,才能保证贷款的合法性及安全性,因此在这些环节上应严格依法办事。

对客户经理手里有带空白章的合同等重要空白文书,或者发放贷款时没有给企业原合同,或者帮助客户伪造一些重要证明材料(或明明知道材料是伪造的仍给予贷款),或者合同中的要素是错的、不全的行为,所在单位要督促客户经理加以改正。

3、落实制度修订

根据现行已公布的案例和以上分析,违法发放贷款罪中的“国家规定”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还需结合金融主管机关的各项规章、各金融机构制定的具体业务规则进行判断。为了规避违法发放贷款罪的风险,各级金融机构尤其是基层金融机构不宜将实施办法或操作指引规定的过细过严,否则,只要违反内部规定导致贷款逾期,经办人员均有可能成为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犯罪嫌疑人。

二、违法发放贷款罪怎么处罚?

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

对任何违法犯罪活动的预防都在于从根本上加重处罚力度,日常生活中要通过相应的管理制度及文件加以约束。如果金融机构的主管人员对每一笔贷款审批情况都能做到相互监督的话,违法发放贷款的这种行为也就不会像现在这么猖獗了,主要是贷款机构内部权力还是比较缺乏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