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一个月离职的不可以直接走人,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然后办理离职手续。直接走的话,是自己的损失。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