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其意义是加强了对妇女弱势群体的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