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的户口到妻子的户口簿上的步骤:

1、丈夫先去迁入地方(女方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写接收证明;

2、再去迁入的镇计生办(女方户口所在地)写证明;

3、迁入当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领表填表之后由教导员批字;

4、县户政府批字(要写一份入户申请的);

5、迁出(丈夫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写迁出证明;

6、迁出(丈夫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口;

7、回要迁入(女方户口所在地)的地方的派出所入户。

扩展资料

户口迁移需要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

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婚迁办理所需材料: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夫妻投靠入户的所需材料: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户口簿;接收单位证明;结婚证书;夫妻双方身份证或户口薄;拟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和随迁人员的户或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