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解除合同赔偿金标准如下: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工作年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算;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因病或非因公负伤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公式: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的工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最多不超过12个月。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5、经济性裁员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
6、用人单位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的计算: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5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