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部门认定,司机和路人均无过错,此次事故属于意外。司机据此拒绝赔偿,后被告上法院。近日,锦江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司机在驾驶过程中负有高度注意义务,对道路上面的石块本应尽早发现并进行回避,但仍导致他人受伤,遂判决司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2013年5月20日,廖某驾驶一辆“红岩”牌大型货车在道路上正常行驶时车轮碾起的一块石头砸向路人罗某,造成罗某腿部受伤。事发后,交管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此次事故属于交通意外,货车司机和路人都无过错。不过罗某要求货车司机赔偿,但对方以交管部门已认定属于意外为由加以拒绝。协商未果后,罗某将司机廖某告上了法院。近日,锦江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廖某作为车辆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负有高度注意义务,对道路上面的石块本应尽早发现并进行回避,结果致使行人受伤,从民事赔偿责任的角度而言,廖某仍应赔偿。同时,锦江区法院指出,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法院作出行政、刑事、民事处罚或赔偿的主要依据,但这仅是交管部门根据道路交通相关法规作出,与民事赔偿并不当然一致。近日,锦江区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廖某对罗某的人身损害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由于廖某在保险公司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险,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出部分由廖某自行承担,即廖某赔偿1万余元,保险公司赔偿8万余元。律师说法公路乱石伤人,谁该担责?在不同路况下,司机、路政管理方和行人将承担不同比例的责任,具体区分如下:高速公路上:路政部门或应承担主要责任毕律师认为,高速公路管理方应保证路面不存在安全隐患。高速行驶过程中,对司机的注意义务要求相对较低。如果发生飞石伤人,路政部门应承担主要责任,而司机次之。同时,四川汇西律师事务所蒲浪律师也表示,高速行驶的车辆应承担无过错责任,致人伤亡的,司机均应担责。普通路面上:看石头多少,司机担责不同毕律师认为,在非高速公路上,如果只有一块石头,即便速度不快,司机往往也很难发现,司机只承担一定的注意义务,即便赔偿也仅承担较少部分。而如果一段路上有很多石头,司机及早发现并不难,应马上减速缓行,避让行人。否则司机应承担较多的责任。施工路段:施工方应承担告知义务如果是在施工路段,则施工方应以醒目标志提醒司机和行人,让对方注意减速和避让,否则一旦发生事故,施工方应承担较多责任。在有警示的情况下,司机应负有较高的注意义务;但施工方仍应保障通行路面无安全隐患。在此情形下,如果行人未保持与机动车的安全距离,自身存在过错,应相应减轻司机和施工方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