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的法律性质对于个人而言,肯定会觉得公司不发年终奖有失公平,自己付出了与其他人同样的劳动,理应获得同样的待遇和奖励;而对公司而言,公司的奖金制度只适用于公司的正式员工,对于退休返聘人员公司不需要发放年终奖。当然讨论这个还是要看法律依据的。我们知道年终奖是奖金的一种,是工资的一部分,属于劳动报酬的范围。年终奖制度属于企业内部管理事务,以劳资双方协商或用人单位自行确定为主,而非《劳动法》强制调整范围。《劳动法》并没有规定公司必须给员工发放年终奖,因此,是否发放年终奖、年终奖发放的具体标准和方式都可以由企业自主决定或劳资双方协商确定。退休返聘人员与企业存在的法律关系其次,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并开始领取养老金时,不再是劳动法律上所说的劳动者。退休人员被用人单位返聘,双方形成的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一般的民事法律关系,用人单位与退休返聘人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应当通过聘用合同进行约定。双方所签订聘用合同不是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他劳动法律法规,而应当适用《民法》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双方所产生的争议是民事争议,而不是劳动争议,应当通过民事诉讼解决。理清楚这些我们就明白了,公司与个人之间存在的是聘用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公司与个人按照双方所签订的聘用合同确定权利义务。如果没有在聘用合同中约定"年终奖"的报酬方式,那么公司不发"年终奖"不违反法律规定。如果在聘用合同中约定了年终奖或约定了适用企业内部年终奖制度,那么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放年终奖。不发是可以起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