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望权的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权利探望孩子,另一方必须配合协助。如果直接抚养人拒绝另一方探望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另一方也可以请求居委会、村委会协助。如果双方是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另一方就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对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采取教育惩戒、罚款、拘留等措施,排除妨碍,保障合法的探望权。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