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入股的方式有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其他可以评估的财产;如果是以非货币出资入股的应当是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价值经过评估或者所有股东认可后获得相应份额的股权,同时要办理相应的财产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