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案例摘要新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推出的“企业重组信托投资计划”总规模为信托合同不超过200份(含200份);信托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信托计划期限为5年;预计年收益率为5-13%。该信托计划的目的划分为融资、投资、管理、收益和信用等五个方面。其共同管理模式为:以新疆国投为受托人,与甘肃宝信电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深圳市九夷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共同管理信托事务;这种共同管理模式下的组织结构有专家顾问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等;对共同管理人的奖励费———信托财产实际年收益率超出5%时,在提取了信托机构手续费和信托事务管理费后,收益余额的50%向受益人分配,50%奖励共同管理人。该信托计划采用优先和次级受益权。新疆国投和九夷投资各出3000万元人民币,宝信担保出资2000万元,总额为8000万元人民币,作为本信托计划次级受益权投资,对信托计划提供信用支持。本信托计划的其他受益人享有优先受益权,优先受益权在信托收益分配和信托财产交付上优先于次级受益权。案例评价及借鉴(一)信托投融资项目的策划及其创新意义新疆国际信托这一企业重组资金信托项目的成功策划和推出,打破了国内迄今大多数信托投融资产品在策划和设计上,都是以向公用基础设施和房地产等大中型建设项目贷款为主的模式,提升了信托产品在策划和设计上的档次,开创了国内第一个具有典型创新手法、以投资银行业务和资本运营为核心内容的信托投融资产品。可以说,它是我国信托法规框架初步建立和信托行业经历第五次整顿后,信托机构中推出的与我国经济形势和国家大力推行的经济结构调整大背景相适应、与资本市场发展和企业产权以及资产重组紧密相连的、最富有新意和最富有开拓性的信托投融资产品之一。从投资理财和资本运营所追求的效益最大化原理来理解,在项目投资上,一般分为两种投资形态:一种是以直接的实业投资为主,它表现为将资金直接投向需要全新建设的经营项目,其中往往需要经过包括从征收土地、规划设计、项目报批报建、建设施工、购置安装设备、招聘员工和派驻管理人员,以及到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市场营销等一系列较为漫长、繁杂的投资运作过程,最终才获得预期的收益和效益。而另一种是以间接的股权投资为主,它表现为将资金投向已拥有项目的企业股权,其投资过程一般比直接进行实业投资要简单得多,投资回报也能够比较快的体现,因此,这种投资形态是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所出现的一种较高形态的投资手段,本案例就是这种高级投资理财手段和资本运营思路的具体反映,它体现了我国信托投融资产品在策划和设计上,已经开始进入一个较高的领域和策划水平,是信托投融资产品策划设计上的一个重大突破和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