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房屋遭遇拆迁,不少被拆迁人会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拿到拆迁补偿协议后,开始期待能够早日住进安置房,但是在拆迁安置实践中,有的被拆迁人后知后觉发现其安置房是无证小产权房。遇到这事到底怎么办?如果我们已经住进安置房了没拿到房产证,或者被告知有产权证却没有发,不能说明安置房就一定是无证房屋,拆迁安置房能不能取得房产证,主要要看产权是否是全产权以及拆迁协议上的相关规定。
首先我们要知道所谓拆迁安置房一般是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对被拆迁户进行的安置补偿,一般而言只要是通过正规拆迁程序,由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开发商开发建造的合法安置房屋,被安置人一般都能取得房屋的产权证并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只是相对要经过更长的时间才能取得房产证。
所以我们拿不到产权证的情况下,首先要做的是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日后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
而如果房子本就是属于非法开发而导致无法办理房产证,那么可能存在着其系在农村集体土地(耕地或宅基地)上建设,又出售给了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甚至是城市居民。“无证”是这种房屋的现象,而其本质很可能是违法用地。也就是说,实践中如果一些地方将小产权房作为拆迁安置房提供给被拆迁人,这一做法很可能本身就是违法的,是严重侵害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如果遭遇了这种情况,被拆迁人要保留好证据,寻求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