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监护权的归属,是以未成年子女的最大利益为考虑,不应再将其视为理所应当,司法人员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利的评估,主要依据子女的年龄、性别、健康状况、子女的意愿和个性发展需求。还有家长年龄、行为、经济能力、职业、家长保护教养孩子的意愿和态度,对孩子的教养计划,影响儿童监护的各种因素,如与孩子的互动、情绪状态等,都是儿童监护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