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见得有了工伤保险作为保障公司就一定会积极的处理工伤事故的,因为在工伤事故当中总归公司还是要付出一定代价的,和整体赔偿的数额相比虽然公司只需要承担其中的一小部分,但是有些非常不负责任的企业就是在工伤认定的这件事情上不盖章,所以职工可能特别的担心工伤认定老板不盖章的话怎么办?

一、工伤认定老板不盖章的话怎么办?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所在单位是否同意(签字、盖章),不是必经程序。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二、员工个人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

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

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

5、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6、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

7、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8、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而且关于工伤认定我们根本也就不需要公司或者是老板盖章的,甚至是公司是否真正配合都完全不影响工伤认定的效率。只不过公司如果对安全事故表现出一种非常不配合的态度的话,很有可能职工在取证的过程中会遇到公司各种阻挠,所以整个维权期间要做好各种心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