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司机被认定为完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且在因该司机的肇事行为发生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或造成公私直接损失60万以上并无力赔偿的。但是在肇事司机被认定为完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同时,该司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只要造成重伤1人以上的事故后果即被追究刑事责任:

1、酒后、吸毒后驾车;

2、无驾驶资格;

3、明知车况不良;

4、明知无牌证、报废车辆;

5、严重超载;

6、肇事后逃逸的。

2、肇事司机被认定为同等责任,且该司机的肇事行为使得3人以上死亡。

对于被认定为次要责任的肇事司机只存在民事赔偿问题,而在司机无责任的情况下,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肇事赔偿项目的确定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