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上以下资料,到需要上户的户口登记地办理即可。1、父母双方的结婚证。2、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父母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