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以下条件的失业者,可根据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照规定享有其他各种失业保险待遇:(1)根据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1年以上的;(2)不是因为本人意愿而中断工作的;(3)已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失业登记的;(4)有找工作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2.劳动者不是根据自己的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以下情况:1)劳动合同的终止;(2)被雇主解除劳动合同。(3)由于雇主不提供劳动条件,雇主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4)由于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5)因用人单位克扣工资,或未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6)如果雇主未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集体合同规定的工资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7)因雇主扣押身分.资格.资历等文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申请失业保险的必要条件为该雇员是被强迫失业的,除此之外,从未参加过失业保险或失业保险的缴款期在一年以内的,这与获得失业保险的条件不符。诸如因雇员死亡而使双方不得不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也不可能有雇员家属和领取失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