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
加工合同是民事合同的一种、是双方当事人根据法律的规定、约定的关于承揽的权利义务。如果发生纠纷的、是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并且需要提交必要的证据。比如证人证言、录音录像、加工承揽合同、协议、定作物完成的数量、质量和支付价款等证据、其他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加工承揽合同纠纷证据、包括证人证言、录音录像、加工承揽合同、协议、定作物完成的数量、质量和支付价款等证据、其他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还有加工定作物的技术协议书、技术资料、图纸、封签样品、定作物质量标准和技术标准的材料、定作方提供材料、物品的证据、耗料单、质量证书、承揽方的设备能力、条件、工艺水平、收(付)定金、预付款凭证、鉴定结论报告、交(付)定作物的凭证、价款或酬金依据和结算方法、带料加工的提供料样品、规格和数量证据、有关留置抵押协议。
提供证据、必须注明提供人单位名称、时间、提交的复制品完整、复印件清楚、模糊缺角的不得提供;对复印件、必须注明“已与原件核对无异”、提交的外文书证、必须附送中文译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