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包括设立条件不同;承担责任形式不同;合伙人数(股东人数)不同;出资方式要求不同;注册资金的要求不同;合伙事务的执行(公司的组织机构)不同;企业税收缴纳要求不同;利润分配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