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子女可以告父母非法拘禁吗

可以,对于父母存在限制子女人身自由,剥夺人身自由的情形,如果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涉嫌非法拘禁刑事犯罪,需要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一经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判例总结:

被告人王某采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其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但鉴于其出发点是为了教育自己的儿女,采取的过激行为。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得到了女儿的谅解,可以酌情处罚,判决被告人王某拘役6个月。

判例介绍

2013年9月,温宿县某乡被告人王某因为女儿王A高中毕业后,一天到晚无所事事,决定将女儿送去阿克苏地区职业技术学院学习,学门技术以后好自己立足与社会,但是女儿死活就是不肯去,就是想着外出玩耍。王某觉得为了孩子好,不能让孩子就此沉沦,采取过激方式将女儿用铁锁链关在家中长达一个半月,后女儿砍断锁链,到公安机关报案,其父亲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非法采取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本案中,被告人王某采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其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但鉴于其出发点是为了教育自己的儿女,采取的过激行为。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得到了女儿的谅解,可以酌情处罚,判决被告人王某拘役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