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借条向人民法院后,如果经法院强制执行,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债权人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可以随时申请再次执行。
2、 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