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护理费:
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伙食补助费:
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一般是每天20-30元,各地区有差别。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