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经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都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孩子由双方共同抚养。有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父亲或母亲,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义务协助。执行探访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约定;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裁定。父母亲探望子女,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的,人民法院有权暂停探望;中止事由消失后,探望权应当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