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要看具体的情况。若磨损程度较轻,则按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若有轻微损伤的情况。如擦伤不构成轻微损伤,可自行协商,无需赔偿。第17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者遭受人身损害,是由于医疗服务支出的各种费用和由于工作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包含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需营养费等,应予补偿。由于受伤而致残的,受害者因生活上需要支付的必要费用和因丧失工作能力而造成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残障辅具费、扶养人生活费用和因康复护理而产生的继续治疗所需的复健、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补偿义务亦应予补偿。被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按照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费用、死亡赔偿金、受害人家属抚恤金、误工损失等费用。第18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受害人或死者近亲遭受精神损害,补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不得让和或者继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但是补偿义务人已经书面承诺给予经济补偿,或补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除外。